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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南江县南深科技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江县南深科技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审批〔202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江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其他(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江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审批〔2022〕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江县工业园区内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新建园区科研中心及科研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46437平方米,其中1#、3#建筑高度45.15米;2#楼建筑高度51.15米,停车位466个,配套建设道路(包括按市政道路支干线设计,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长1463米,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道路宽度24米)、管网等相关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0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③施工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ü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4亿元的(房建)工程设计业绩和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设计业绩。
ü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亿元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和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级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ü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以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4家,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项目的全面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2日开始登陆: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span>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江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东榆镇东榆社区179号
邮 编:635600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0827-888223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ü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28-8666998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06月2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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