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前期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前期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投资【2022】9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2022 年度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沙湾区帮扶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发改投资【2022】9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和镇新乐村 1.2.4 组;
2.2 建设规模:新建改建全长约5300米生产便道,其中新建架空生产便道约500米,新建生产便道约1500米,原有便道路面改造约2300米,原有便道路面和护拦改造约1000米等基础设施建设。
2.3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2.7 项目投资额:590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项目代码、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9月29日 至 2022年10月03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 class="csEF2D250D">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
招 标 人: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 3 组 166 号 邮 编: 联 系 人: 廖老师 电 话: 1872881696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51号附21号新华苑A座401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6237543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