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A3206230340000277 | 项目名称 | 如东县城富春江路南侧、太行山路西侧三号地块禾苗儿童成长中心(海韵幼儿园)工程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230340000277003001 | 标段名称 | 如东县城富春江路南侧、太行山路西侧三号地块禾苗儿童成长中心(海韵幼儿园)工程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项目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如东县城富春江路南侧、太行山路西侧三号地块禾苗儿童成长中心(海韵幼儿园)工程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城富春江路南侧、太行山路西侧三号地块禾苗儿童成长中心(海韵幼儿园)工程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项目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行审投[2020]285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欣荣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县城富春江路南侧、太行山路西侧三号地块禾苗儿童成长中心(海韵幼儿园)工程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
2.1.2建设规模:造价约 24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2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2月 9日,竣工日期:2021年 5月 19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①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的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双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主体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9 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10其他要求:
(1)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1月25日17 时 30 分至2021 年2月5日09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5日09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若本项目投标单位出现以下情形,招标人则采取以下方法随机抽取部分投标单位来进行评审,具体规定如下:
本工程抽签按如下办法进行: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入围号分配”界面随机抽取各单位入围号,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不足20家(含20家)全部入围,参与资格评审;若签到的投标单位在20-40家(含40家)之间,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半的投标单位(整数,若为小数,则四舍五入)参与资格评审;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超过40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资格评审;若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中,部分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开标说明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zfcg.nantong.gov.cn/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县欣荣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韩佳君
电 话:13382376669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太阳鑫城大厦1幢
邮 编:226000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15862861502
传 真:/
电子邮箱:/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本工程抽签按如下办法进行: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入围号分配”界面随机抽取各单位入围号,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不足20家(含20家)全部入围,参与资格评审;若签到的投标单位在20-40家(含40家)之间,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半的投标单位(整数,若为小数,则四舍五入)参与资格评审;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超过40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资格评审;若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中,部分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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