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榕建育德(沙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4270401100158001的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教学体艺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20]基字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县金沙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PPP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教学体艺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
2.3.工程建设规模:建设一幢集体育、艺术及教学一体的教学综合楼。项目用地面积16135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最终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以政府方确认为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594.44万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详勘)、方案设计(含估算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等服务。
2.6.2.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校园单体及附属工程等校区设计,建筑内容包括主体土建工程、给排水、电气、给排水、暖通等配套设施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以及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1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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