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宜春市邮件处理中心进出口邮件处理全环节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纸质化并行采购。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宜春市邮件处理中心进出口邮件处理全环节外包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TC229X07C
3、招标内容:
3.1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即一个总包采购。
宜春网运中心进出口邮件处理全环节外包项目采购内容及估算金额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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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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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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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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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单价(不含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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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预估金额(不含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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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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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邮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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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万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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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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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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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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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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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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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件-21万件
(含21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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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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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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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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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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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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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件-18万件
(含18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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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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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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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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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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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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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万(含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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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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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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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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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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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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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万(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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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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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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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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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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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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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万(含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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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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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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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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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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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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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万件(含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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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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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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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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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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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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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以下(含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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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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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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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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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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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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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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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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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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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采购预算:本次外包服务采购为单价采购(采购预算详见下表),最终支付费用按“Σ〖中标不含税单价(1+税率)×处理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的数量。具体如下:
备注:各标包结算均按月取日均数,以到达量为分档结算依据,即当月邮件日均处理量达到哪个档,当月全部邮件就按该档对应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3.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年。每个合同年执行满10个月以后,需求单位组织对合作供应商进行后评估。对后评估合格,且双方有继续合作意愿的,双方可继续合作至下一个合同年期满,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作,并顺序启用其后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作为本标包后续合作商,也可重新组织招标。合同期满后,如新一轮采购结果尚未确定,本协议有效期延至新一轮采购结果确定,但延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合同有效期内,如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采购内容:
4.1外包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4.2外包服务费用构成:本项目外包服务单价为包干单价,即外包服务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外包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采购及维保费、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4.3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需向需求单位(合同签订甲方)提交所中标包预估结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中标单位弃标或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行为,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4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于下月10日内提交上月外包服务费结算和考核明细表,经需求单位相关人员核对无误,且按考评细则考评后,由中标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全额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外包服务费(考核细则由需求单位与中标人另行协调制订)。
4.5服务地点:宜春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如需),联系人:刘佳静,联系电话 15879509311。】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提供:
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5.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注册时间未满三年的,从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无黑名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http://
5.4投标人需具有被授予合同的履约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即具有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经营范围或继往同类(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业绩合同等。】
5.5投标人承诺:(1)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2)中标后,在与采购方签订合作协议时,自愿遵守采购方向中标人提出的业务外包安全管理责任及相关规定;(3)中标后,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中标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投标人逐项出具承诺书)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5.7.限制投标情形:(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费用为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2)办理CA证书
CA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808 6131、400 7888 550 (周一~周五9:00-17:00)。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
注:
①上述账户信息仅为招标文件标书费汇款账户。
②汇款成功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lijinyang@”并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汇款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即可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③本项目保证金缴纳平台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2)递交及解密地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①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②纸质版响应文件在递交时间止之前须邮寄或现场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
8、开标:
(1)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尽快完成线上投标文件的解密,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官网(网址:)、中国邮政官方网站(网址:
10、招标代理名称: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厦11楼1104
项目联系人 :李金阳、罗会京
电话:0791-86370205
电子邮件:
lijinyang@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桃苑大街8号金源大厦
联系人:张志兰
电话:0791-8889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