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资阳市雁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期)项目—雁江区2022年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资阳市雁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期)项目—雁江区2022年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资农函[2022]81号、资雁发改审批[2022]1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蜀乡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阳市蜀乡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农函[2022]81号、资雁发改审批[2022]12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雁江区丹山镇太平村、漆家村、玉皇村、江诗村、巡泗桥村、平桥村、莫家坟村、川主村,宝台镇凉水村、茅店子村、八仙村、板板桥村,临江镇太子村、临庵村、先锋村,共计3个镇15个村。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拟新建高标准农田5.5万亩 。
2.1.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 施工 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名称:资阳市雁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期)项目—雁江区2022年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31日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9月26日 开始登陆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class="csEF2D250D">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18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class="csEF2D250D">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行政监督部门: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028-2692257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资阳市蜀乡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
邮 编: 641300
联 系 人: 尹先生
电 话: 028-2692285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217号6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赖女士
电 话: 028-619860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