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1日00:00至2022年10月28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7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及备案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按招标资格要求与约定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委派):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备注: 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均须原件扫描上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项目负责人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均须原件扫描上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资质认证证书件扫描件(需含附表),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本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4.1见证取样类;4.2地基基础检测;4.3主体结构检测;4.4建筑幕墙工程检测;4.5建筑节能工程检测;4.6智能工程建筑检测;4.7环境检测;4.8市政工程检测;4.9建筑水电检测;4.10墙体、屋面材料;4.11饰面材料检测;4.12防水材料检测;4.13门窗检测;4.14化学分析;4.15其他相关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人防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能效测评、水土保持、能耗监测等)。投标人必须要具备上述检测项目中的10项(含)以上检测资质,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本公告“3.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 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7.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规定,本项目执行开标当日最新季度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结果。 8.本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苏州科技城城建发展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城建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