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三年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LZHB-2021-414
一、招标条件
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委托,对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三年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三年期)
2.2招标范围: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备选库。
2.3入库单位数量:3家。
2.4服务周期:三年(2021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19日)。
2.5服务内容:对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及所属单位管理权限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跟踪审计或概预算审核、竣工结算审计、造价咨询等业务。
2.6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
2.7服务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及各所属单位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备选库使用方式:工程审计造价咨询机构入库后,使用时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因近几年河南省烟草行业达到审计标准的工程建设类项目数量较少,不保证在3年服务周期内入库造价咨询机构都能抽到项目)。
2.10备选库管理办法:入库中介机构需遵守《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工程审计中介机构使用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15】22号)及《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烟草商业系统工程审计中介机构使用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豫烟办【2018】204号)等文件规定,招标人对入库中介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评,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项目评价累计2次不合格的中介机构取消其资格,淘汰出备选库。被淘汰出备选库的中介机构,从淘汰之日起2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省烟草公司的中介机构投标活动,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提供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在投标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年持续盈利,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显示持续盈利,如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显示持续盈利,如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提供2020年10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4投标人须在郑州市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租赁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内容的要求并按附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点击信用服务-分别点击“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行贿情况结果(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行贿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下方“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投标人行贿情况;选择行贿罪,在下方“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情况。若查询对象显示有同名非本人案件的,须将裁判文书,证明非本单位或本单位人员有关案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9号王鼎国贸大厦南1单元1309室。
4.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套,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及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郑州市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广发大厦1201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5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1-65583019
监督电话:0371-65583172、0371-65583029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9号南1单元12、13层
联系人:冯女士 王先生
电 话:0371-87520522 18237122907
邮 箱:zjlzbdl@126.com
日期:2021年5月27日
附件格式:
书面声明
致: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以来(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限制投标且在影响期内,且我公司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所有要求,特此声明。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且招标人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