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及6个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及6个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
3.服务期限:2021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其中节点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中标人每延期一天完成,须按日承担合同价千分三的违约金。
4.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
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相关标准。
6.最高限价:170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内容。
3.投标人明确的各项规划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各项规划项目负责人可兼任)。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未受过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批评、处分和限期整改。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第一次投标的单位如保证金未退还的,此次投标继续有效。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20年11月26日8时30分--2020年12月3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1554918357@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联系人:肖轶;联系方式:13046522250)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9时00分00秒;
2.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9时00分00秒;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价项目及分值 | 评标细则 |
1 | 报价 (20分) | 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 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2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 工作理解及方案设计(30分) | 课题研究技术路线(5分) | 1、对申请人提供的研究方案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和深度,研究进度安排等进行评价(3-5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课题研究重难点把握(5分) | 2、对研究过程中的重点、难点以及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的透彻性、充分性及具体性、可行性进行对比打分(3-5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组织机构框架、内部质量控制(5分) | 3、为切实履行课题研究工作方案,投标单位要具备相应的组织机构框架和内部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在满足申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人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本项目组织机构框架图、内部质量控制管理情况打分(3-5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技术力量 (15分) | 4、投标单位各规划项目负责人(各规划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有正高及以上职称得1分,最高得4分; 5、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5分。 投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缴纳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6、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境规划与管理、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水文学及水资源、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生态学、法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职称证书的(职称证书上无专业一栏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得6分;每少1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缴纳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 | 综合实力 (50分) | 相关资质 (25分)
| 1、投标单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4分; 2、投标单位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资质的,得4分; 3、投标单位具有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的,得4分; 4、投标单位具有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的,得3分; 5、投标单位具有国家或省级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资信证书(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方向),得3分; 6、投标人在区域流域环境治理领域,纳入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名录的(以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发文认可为准),得4分。 7、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得3分; 投标时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业绩 (25分) | 1、投标单位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县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课题研究业绩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2、投标单位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县级及以上“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3、投标单位提供地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类规划、区域(流域)性规划业绩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投标时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
4、投标人在规划任务相关领域有科研成果的,有1项得2分,最高4分; 投标时须提供相应合同及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
5、投标单位承担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验收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投标时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
6、投标单位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接受部级生态环境部门(含其直属事业单位)委托的环境保护课题研究相关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投标时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
备注:1.评分标准中设区间得分项的,其得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元。
2.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该单位总得分的平均值。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2、乙方初步成果经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3、乙方最终成果经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杨艺联系电话:0515-84122010
代理机构:肖轶联系电话:13046522250
十一、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