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大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大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清算涉及的固定资产转让评估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大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清算涉及的固定资产转让评估项目。
1.2 项目编号:NLDL-LXCG006。
1.3 项目类别:服务。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1名,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采购数量 | 含税限价(元) |
1 | 大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清算涉及的固定资产转让评估项目 | 年 | 供应商须在2021-2022年南航集团评估机构备选库(资产评估类) | 1 | 55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6交付地点:
序号 | 交付内容 | 地点 | 服务期 |
1 | 大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清算涉及的固定资产转让评估项目 | 大连市迎客路80-3号 | 1年 |
1.7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文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0年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6 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一年内最新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记账联须有销售方的发票章))
2.7 供应商必须在2021-2022年南航集团评估机构备选库(资产评估类)内,名单如下:
序号 | 2021-2022年度南航集团资产评估类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
1 |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 |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3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4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 |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6 |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7 |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8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9 |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10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报价
3.1报价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仅接受提交纸质文件报价)。
3.2报价地址: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3.3报价资料: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
(1)公告附件所要求的资料
3.4报价资料形式
报名资料必须按照顺序整理齐全,密封装好,在文件袋封面写明报名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字迹清晰易辨识,加盖公章)。
未密封或未在封面写明报名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加盖公章),采购人不接受报价。
以纸质材料形式送至如下地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南联大连分公司
邮编:116000
收件人:常女士
联系方式:0411-83882213
4、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
邮编:116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常女士,0411-83882213
EMAIL:changle@
5、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411-8388221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联大连分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
联 系 人:【王先生、姚女士】
联系电话:【0411-83883286/3345】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 资格预审阶段(本项目无此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