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相合作区汤浜路南段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X2022-SX-C-002-001
项目名称:苏相合作区汤浜路南段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苏相合作区汤浜路南段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贰拾叁万玖仟零柒元柒角壹分(3239007.71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工程地点:苏相合作区汤浜路南段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及现行国家技术、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要求:
3.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2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复印件。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 宋体;">)或“”网站( style="font-family: 宋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style="font-family: 宋体;">)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磋商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方式:响应文件网上提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参加(观看)开启会。
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0512-66186093。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满足采购人业务需要,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具体入场要求请关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避免无法进入交易中心影响采购活动。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提交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响应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即为未提交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评审结果会在评审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评审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技术支持
(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7天
电 话: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漕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漕湖产业园永昌泾大道1号漕湖大厦
联系人:徐健
联系电话:0512-6957727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薇街9号月亮湾国际中心3A层05-08单元
项目联系人:郭荐宏、徐钰燕
联系电话:0512-6687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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