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已由湖南省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通过信息化机房的建设、各软硬件系统的部署、开发集成实施服务及安全体系构建,建立集团统一的信息技术支撑体系、信息安全体系及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为信息化建设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
总体架构包括软件支撑平台、硬件支撑平台、信息安全平台、运营运维平台四个部分。
招标范围:
高速集团信息化机房建设,硬件设备集成、总体部署、联调联试等。
规划并设计高速信息化软件支撑平台。
完成相关软件的设计、开发和部署工作,包括安全、负载均衡等策略配置。
为高速集团业务系统提供软件支撑平台的集成服务。
完成用户侧跟后端统一接入的配置与集成工作;协助第三方实现与其它业务系统的统一认证集成。
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设计统一身份体系;开发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子系统,为统一认证网关提供身份认证服务。
协助第三方实现与其它业务系统的统一API服务的相关集成与部署。
协助第三方实现与其它业务系统的统一消息集成。
协助第三方实现与其它业务系统的统一流程集成。
集团大数据平台的开发和部署,集团数据的规划和大数据开发实施服务。
对软件支撑平台进行网络安全和压力测试。
开发统一消息平台,与企业、邮件和短信实现互通,并提供API接口。
开发平台的部署服务。
本次服务招标共分为1 个标段。
计划服务期限:180天,维护服务器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下同)。
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具有大型企业或省级政府部门云平台建设项目或管理信息化软件项目两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师,近3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内参与或负责过1个大型企业或省级政府部门软件开发服务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1688平台(网址:https://www.1688.com/)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如遇到平台使用问题可以咨询客服电话4008001688)。自行在平台上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供应商入驻详见附件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人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湖南高速公路集采平台(https://hngs.go.1688.com/page/index.htm)上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盖公司章的PDF版)。如投标文件超过50M,可分册上传,不超过10册。如投标文件超过500M,投标人可在开标现场(开标地点: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详见电子屏幕)递交U盘给招标人,如递交的U盘中投标文件大小未超过500M,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且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上传至湖南高速公路集采平台(https://hngs.go.1688.com/page/index.htm)。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请备注招标编号:0623-2175N3109001,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 号:810000106680000001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5.5 招标人通过“钉钉”手机APP进行远程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提前下载“钉钉”手机APP并准时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湖南高速企采商入驻指南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31-89757176
传 真:0731-897571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邮 编:410003
联系人:匡先生
电 话:0731-84555411
传 真:0731-84553843
邮箱:278212500@qq.com
投诉受理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 文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