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00:00至2022年10月20日23:59: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31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6)本项目计划工期调整为548天,监理服务期限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