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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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同类项目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应提供可供验证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同类项目指采购范围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设备的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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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或2019-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若供应商成立若不足3年,需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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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6)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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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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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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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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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