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安市互联网租赁助力车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一)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二)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13页招标文件中“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现更正为: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3.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标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1.2投标文件正本须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13.1.3资格审查文件、 技术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均须分别单独密封。
13.1.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统一密封。
13.1.5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 “商务标文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3.1.6投标人需使用U盘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单独密封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电子投标文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本项目样车展示地点为: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侧停车场。
海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