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至县园林路稽征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土石方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园林路稽征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土石方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1]31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单位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专项债券资金 76%+单位自筹资金24% ,招标人为 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1]31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至县南塔街道园林路。
2.2 项目规模:该项目拟占地面积约 11.88 亩,新建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3000 平方米(其中商业设施约 1600 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 1700平方米;总投资约 8600 万元。
2.3 工期: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实施土石方工程,共计挖方50241.77立方米。(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0月14日 开始登陆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class="cs3B0A1ABE">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class="cs3B0A1ABE">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 55 号
邮 编: 641500
联 系 人: 尹先生
电 话: 028-233309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 imp 环球都汇广场 1501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 028-6769811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10月1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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