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F3206210336000118 | 项目名称 | 立新河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含污水管道修复)工程 |
标段编号 | F3206210336000118001001 | 标段名称 | 立新河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含污水管道修复)工程设计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立新河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含污水管道修复)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立新河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含污水管道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立新河(通扬运河-栟茶河)。
(2)工程规模:立新河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含污水管道修复)工程,河道全场3360米,总投资额约4000万元,施工投资额约3000万元。
(3)招标范围:立新河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含污水管道修复)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沟塘整治、河道清淤、污水管道检测修复、生态护坡、河坡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设计)及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后续技术服务包括: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全程参与驻点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图施工,同时出具设计运营维护方案并参与运营维护管理。
(4)设计周期:工程前期调研不少于5天,签订委托合同后10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方案;工可报告及设计方案通过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5)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
(6)设计要求:设计的成果深度能满足后期项目运营要求,保证施工单位按图施工。设计方案及运营管理方案需综合考虑,确保后期项目实施后水质长期达平均地表水III类标准。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F3206210336000118001001 | 设计 | 90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水利专业或环境类或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需提供体现专业的证明材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或环境类或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需提供体现专业的证明材料)。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业绩:/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3日到2021年01月25日时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5日14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费率为3.0%,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费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费率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超过位数的为废标(如1.58%为有效,1.588%为废标)。
评标基准费率=所有有效投标费率的平均费率×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基准费率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四位小数。
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100分;有效投标费率中,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差(即投标费率减评标基准费率),每增加0.01个百分点扣1分,每减少0.01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0.01个百分点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 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8.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8 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4份、含电子文件1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0513-81819599。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
联系人: 徐祝明、周叶青
电话:
0513-88869670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付萌萌
电话:0513-68877676、81819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