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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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凤凰城房地产建设项目21#楼立体停车楼工程总承包(EPC) 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 | |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机械式停车设备)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同时须出具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加盖单位公章);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证或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1日(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六层或以上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1日(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
三、招标范围 |
凤凰城房地产建设项目21#楼立体停车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相关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安装、维保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1、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0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2、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0家时,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7家参加投标。
3、7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55%、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15%。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平台(网址: http://60.208.94.130:81/xypjqy)”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详见招标文件。 |
七、其他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01月18日前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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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2日 - 2021年0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