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ZJKXY-2022008
2.1.2项目名称:芍药标准化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1.3建设地点:赤城县样田乡石灰窑村。
2.1.4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改建厂房1440平方米,购置烘干设备、制冷设备、货架、鲜切花工作台;厂房配电等配套管理用房建设;购置小型农机具;建设节水灌溉配套设施;窑洞装饰装修及配套工程等。
2.1.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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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不在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相关备案资料或其它能够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9月1日后从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日期:以开标日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