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123202000053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犍为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及抢险装备采购项目(救灾环保类)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2月17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
更正公告 相关供应商:我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等发布的“犍为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及抢险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WZC-GZ202014),根据供应商提出的建议,现对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更正如下:取消原招标文件第三包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第10项“广场照明灯”的参数中要求“提供防爆证复印件”的要求,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特此更正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月4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犍为县应急管理局 |
地址: | 犍为县玉津镇梧荫街3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1518225157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乔先生;联系电话:0833-422870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乔先生 |
电话: | 0833-4228705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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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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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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