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段防尘口罩(KN95)公开谈判采购
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MZD2020-TP014
一、采购条件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段委托,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段防尘口罩(KN95)(项目编号:CRMZD2020-TP014)以公开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修资金,已具备谈判条件。
二、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3.1 A01包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报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2000万元。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其中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审计报告。须提供该产品“成本分析表”。
3.1.4信用要求:
(1)投标人不得处于被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不得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黑名单”;
(2)投标人没有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状态;
(3)投标人不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 “”登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1.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7其它要求:无
四、谈判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申请人,请从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网站(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从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21年1月4日止,每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公开出售。本谈判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须知:
①购买谈判文件前,请申请人登录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网站,按要求和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初次填列注册信息,请务必保证准确、完整,上传的各类附件清晰、完备)。:联系人有变动的,请申请人及时更新联系人相关信息,以免出现谈判信息变动,通知不到申请人的情况。②完成注册后,申请人在系统中购买谈判文件(系统中购买谈判文件付款时请选择网上支付,不支持电汇付款和扫二维码支付;如购买显示支付失败,请登录系统-点击投标管理-购买记录查看-手动查询订单状态,购买谈判文件请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并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包,(重新谈判购买要求:购买过本项目谈判文件的申请人,若购买二次谈判文件须在系统中重新购买,但费用为0,且须在售卖截止前下载二次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未在系统中购买包件的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③购买流程:注册生效后-申请人登陆账号-投标管理-购买谈判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显示100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
④购买谈判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2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437604932@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⑤谈判文件购买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申请人自行核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开票信息,售卖截止后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4.3未购买相应包件谈判文件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五、谈判申请文件递交5.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1年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
届时邀请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公特别:1.申请人或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三年,纳入失信供应商的申请人及产品将被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并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申请人在谈判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及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无订单时,不得向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发货,否则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并将扣除未签合同及无订单情况下已供物资的全部货款。
八、采购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段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造甲街5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10-51852724
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系人:李震坤
电 话:010-51899289、15101183905
邮 箱:437604932@qq.com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