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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JZSS-202502QT-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S-202502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发改审批(2022) 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石首市高陵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石首市高陵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华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流域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污染沟渠生态治理工程、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本工程拟对藕池河西支污染支渠进行生态治理,共计建设生态沟渠7147延米;(2)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本工程拟采用“格宾石笼+植草砖+植被群落重建”的方式对藕池河西支的支流河段进行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共计5069延米;(3)人工湿地净化工程:本工程拟采用多级人工湿地旁路净化工程对藕池河西支入河支流的水质进行净化提升,共计建设滞留塘7663m2,表流湿地16583m2,曝气氧化塘6468m2。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2700.00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人。(2)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 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3)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石首市水利和湖泊局监督股,电话 0716-728322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首市高陵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华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首市高陵镇公主路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文荟街76号星光时代写字楼21F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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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杰
联系人:
叶文慧
电话:
0716-7882001
电话:
027-8771919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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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827749166@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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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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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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