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余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广场路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果喜大道至世纪阳光大道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鹰潭市余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余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余发改字【2022】31号 |
| 建筑面积 | 0.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315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580.0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余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广场路 |
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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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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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证件 | 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必须能进行二维码扫描,无法扫描的视为无效)、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开标前8个月(即2022年2月-2022年9月)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 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技术负责人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书原件扫描件,具体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者电子投标保函;
(3)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完成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需提供江西省住建云系统“省外进赣企业公示”页面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 号)文件和《关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紧急通知》文件,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西省住建厅官网下载查阅(赣建城镇[2021]19 号)文件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如系统原因,无法在系统勾选参加投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其资格仍有效);
(4)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并出具书面承诺书,未提供书面承诺和查实违反上述规定的,投(中)标无效;
(5)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其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并出具书面承诺书,未提供书面承诺和查实违反上述规定的,投(中标)无效;
(6)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网址
(8)根据鹰建字【2021】17号文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制度。相关文件及承诺书格式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查看,未提供承诺书,其投标无效;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程序,以上材料的原件均指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全部放入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3、根据《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项的通知》(赣建招[2019]10号),本项目所涉及的证书、证件实行电子政策的,投标单位提供“可识别”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视同原件。
4、本项目执行赣公管办【2020】2号文件(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5、各投标单位严格落实赣建建【2022】4号文《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打击违法分包、出租资质参与投标、围标、串标等问题,如有违反行为,按相关文件进行查处,一经查处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791-86225759、0791-88317162。
6、本项目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招标人: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13F,联系人:胡先生,电话:19170874312 2)招标代理:鹰潭中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鹰潭市余江区建设西路D15,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38701108058 3)监管机构: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联系电话:0701-5881333。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工程采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请实时关注网站公告、答疑澄清内容,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在网上提出疑问、上传投标文件。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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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2022年09月30日 至 2022年10月25日(公告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 |
| 获取方式 | 线上获取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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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13870110808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09月29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09月29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2年0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