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招标的滨海县城北48-3号地块、城北48号-5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需求:滨海县城北48-3号地块、城北48号-5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8-3号地块约65亩、城北48号-5号地块约77亩。共一个标段,拟对滨海县城北48-3号地块、城北48号-5号地块进行土壤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工作,制定土壤、地下水采样方案,进行土壤、地下水采样化验分析,确定地块是否属于污染地块,最终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会。
2.服务期限:7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地块采样调查工作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每拖延一天进行罚款1000元。
3.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要求,完成相关报告编制和专家评审,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0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营范围及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0月9日起(节假日除外);
2.地点链接:(
3.方式:登陆上述获取链接网址,输入提取密码,自行下载。注:投标人在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夏棋手机号码:18012580222)。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15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292002257@。
3.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现金、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或线下保函)扫描件、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文件精神,只要获得我市2近两年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在盐城市范国内承接工程中,免缴应由施工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详见附件一)
八、付款方式:出具初步报告后付款30%,经相关专家组审查合格的土壤检测报告后付清。(均无息。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雨蓉联系电话:1731886833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琪谢晋联系电话:1801258022218014128919
电子邮箱:824641107@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滨海县人民政府网(
滨海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9日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细则 |
1 | 价格部分(40分) | 投标报价(40分) | (1)有效投标报价:指经招标文件初审通过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 (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0分; (4)其余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 |
2 | 商务部分(42分) | 综合实力(23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有关土壤治理服务,得4分,(需提供证书和官网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明显不符合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备注:认证证书查询官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6px">” |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认证证书范围须包含有关土壤治理服务。 (需提供证书和官网查询截图,提供不全不得分)备注:认证证书查询官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ex/index/page”; |
3、投标人提供有关土壤调查的专利证书的,每有一个专利得2分,未提供或明显不符合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 |
4、投标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类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得3分,二等奖的得2分,三等奖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不累计计分。须提供获奖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
5、投标人具备光离子化检测仪(PID)、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无人机、便携式溶解氧探测仪、地下水位监测仪、地下管线探测仪调查所需设备的,每有一台得1分,最高6分。(以上设备须为本单位资产并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和设备照片并加盖公章)。 |
企业业绩(15分) |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壤调查项目的,每有一个得3分,满分9分。(提供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或以上与土壤或地下水调查、修复类相关的研发课题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6分(提供相应的合同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2分) |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提供本项目负责人的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凭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车辆(2分) |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专用车辆(轿车或货车),每有一辆得1分,最高2分。 (车辆须为本单位资产并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及车辆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技术部分(18分) | 技术方案(9分) | 1、投标人应编制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合理安排相关工作计划,并作为今后实施的相关依据,方案编制应严谨、完整并具有可操作性,进行打分,不提供不得分。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横向对比评估,1-3分酌情评分。 |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的分析和应对措施,进行打分,不提供不得分。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横向对比评估1-3分酌情评分。 |
3、根据项目技术质量保障等方面进行评分,不提供不得分。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横向对比评估,1-3分酌情评分。 |
检测方案(3分) | 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检测方案,并作为今后实施的相关依据,方案编制应严谨、完整并具有可操作性,进行打分,不提供不得分。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横向对比评估,1-3分酌情评分。 |
服务承诺 (3分) | 针对各投标人服务承诺的内容(每周至少一次向招标人进行工作进展和工作阶段性成果的例行汇报等)等方面进行评分,不提供不得分。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横向对比评估,1-3分酌情评分。 |
合理化建议(3分) | 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可行的建议,不提供不得分。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横向对比评估1-3分酌情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