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嘉州食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冻库、厂房、道路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嘉州食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冻库、厂房、道路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中发改政策【2022】15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政策【2022】15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四川省公共资源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全福街道。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食品加工园区:冷库约7500m2、标准厂房约80000m2;新建园区内部配套道路一条约600m。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详勘(含测绘)、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及施工配合等所有工作)、预算成果、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②勘察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设计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④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⑤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9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3日23时59分开始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乐山市市中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44号4楼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0833-2277573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一号二期七号楼28楼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 028-8609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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