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2021年生产区域虫害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2021年生产区域虫害治理项目(项目编号:0614SY21007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内容 1、资金企业自筹。 2、项目名称: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2021年生产区域虫害治理 3、服务期限:2021年。 4、服务地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 5、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 | 杀虫方式 | 容积(m3)/面积(㎡) | 次/年 | 1 | 生产车间 全面治理 | 滞留喷洒+热烟雾处理(或超低喷雾) | 470000m3 | 2 | 2 | 生产车间 局部治理 | 滞留喷洒+热烟雾处理(或超低喷雾) | 10000㎡ | 6 | 3 | 办公楼虫情治理 | 滞留喷洒 | 8800㎡ | 2 | 4 | 技术中心 局部治理 | 滞留喷洒 | 8000㎡ | 2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s://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的证明。 (5)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6)被2017年起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和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载入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即日起至2021年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514室)购买,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疫情期间可将上述资料通过邮寄方式报名。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须自行考虑邮寄途中丢失、密封破损、到达时间等问题。到达时间以代理公司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2日 14: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511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3.备注:由于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供应商可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及地方相关规定,并根据投标人所在地疫情情况选择是否到现场进行投标。对于不能到现场进行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方式。 (1)收件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 (2)收件人: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陈晨 13897943018) (3)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自行考虑邮寄途中丢失、密封破损、到达时间等问题。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到达时密封破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到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到达时间以代理公司接收时间为准)。 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对于疫情原因不能到现场的投标单位,本项目采用视频会议直播,开标前20分钟进行调试。 五、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南京南街1058号沈阳卷烟厂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22824495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陈晨、隋勇 电话:024-22503578 电子信箱:syzbsc@163.com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401 8026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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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