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HF2021-FZ-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资溪县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溪县人民政府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01日 11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F2021-FZ-001
项目名称:资溪县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6000.00 元
最高限价:996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资购2021F000435302 | 资溪县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996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跟随工程进度,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现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及纳税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f. 磋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地址:工业园区新世纪幼儿园旁资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征信窗口
电话:0794-5792228
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原件)
特别提醒:磋商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并复印一份装入文件袋;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00:00 至 2021年04月01日 11: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溪县人民政府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4月01日 11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六楼)
五、开启:
2021年04月01日 11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3号文件)的通知;现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1)仅允许一名供应商代表进入交易中心,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且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 37.3℃。(2)根据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还须凭赣通码或健康码(绿码)进入开标会现场,所有来赣的投标人员一律需持7天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及时关注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要求进行防范。若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的文件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资溪县鹤城镇城北大道泰伯公园对面
联系方式:15347940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南门路888号天和家园4栋一单元501室
联系方式:15570187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羽
电话:15570187800